各教研室
为确保基础部的科研项目能如期顺利进行,及时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、成绩,进一步明确目标,理清思路,落实措施,不断提升基础部项目研究的质量。根据各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及《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需要对各级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范围
需要接受中期检查的部分在研项目(包括院外项目及院内项目)。
二、中期检查的内容
(1)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,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。
(2)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。
(3)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,开支是否合理等。
三、注意事项:
(1)课题不能按时结题,请于计划结题时间三个月之前提交延期申请(延期一次的不能再申请延期)。
(2)所有成果必须标明“××××××项目”字样,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成果予以验收。
(3)未提交中期检查表的老师将会影响到个人年终科研绩效考核。
四、中期检查材料填报
本次中期检查工作,请各教研室认真审核中期检查材料,并填写中期检查表,统一收齐后交基础部。纸质版(盖章签字)的中期检查表、一览表及电子版,并将已有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于10月30日前交基础部。
基础部
2013年10月8日